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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胡志的心思(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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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帮屠户赶车的车夫,做这种装扮,实在是不伦不类。

胡志还在喋喋不休:“我这样的身份,哪里是他们能比的?你可能不知道,我们城里人比较讲究,从来都不屑于与那些下等人往来……”

这是将所有的乡下人都当作下等人了?

宋今瑶原是懒得搭理他,可一抬头,恰好看到莫正东吃人一般的目光,紧紧盯着胡志。

宋今瑶眉心一跳,这孩子是怎么了?之前见着胡志,也没见他这样反感。难道是胡志的话,让他自我代入,认为在贬低他?

一路上胡志没话找话,一直与宋今瑶说话。

“宋小姐,我是县城胡家的胡志。等年后,我就要去衙门里做事了。”

宋今瑶觉得这人颇有些聒噪,但到底自己与莫正东还在车上,若太过冷漠惹恼了这人,一时半会倒是没有旁的法子。

便有一声没一声的应承。

胡志听宋今瑶答应他了,兴致更浓,便又夸夸其谈起来。

离得县城没多远了,她也不想节外生枝,便接了话。

“既如此,你缘何要在这里做活?”

胡志得意之色言溢于表,立刻应声:“这也是没法子的,莫鸿琛那厮没用得很,处处缺人,求到我面前来,我这才勉为其难,应允替他赶车了……我这赶车的技术,你也能看到,自是……”

话音未落,只听“咔嚓”一声,骡车颠簸一下,宋今瑶没坐稳,险些摔倒。

“原本我家在县城,家境也颇为殷实,与村户人家当然不一样。宋小姐且看看我这番模样,哪里是场子里的那些人能比的,对吧?”

宋今瑶嘴角抽了抽。

她的确看出这人与场里其他人不一样,都是干粗活的,因避免不了跟死猪死羊打交道,容易沾染污渍血渍,又因忙碌不堪,大家的穿着打扮,着实不讲究。

就是莫鸿琛那个老板,也十分不修边幅,哪怕身材好模样好,衣着也十分随意。

倒是面前这个胡志,不穿耐造的粗布衣裳,竟穿着精致的罗衣,头上还用方巾扎好,身形养得不错,颇有些文质彬彬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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