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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他的心 第17节(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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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教室里,就连三十来岁的班主任也怔在原地。

次日,她去镇上的理发店剪了一头板寸——众人口中的“劳改犯”发型。

镜子里,理发师手持剪刀,迟迟下不了手,再三询问:“……真的要剪?”

她言简意赅,“剪。”

细碎的发丝落了一地,镜子里终于出现了如今的路知意。

就连班主任都忘了说话。

“他以前是村支书,老好人一个,冷碛镇家家户户出了事他都第一个赶到。修路他参与,报酬都分给村民。人家打架他出面,最后被误伤到头破血流的也是他。镇上有人借钱开养猪场,结果那年夏天猪链球菌爆发,没一头剩下,十万块,他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就那么笑着跟人说:不用还了。我妈说他是傻子,好人二字,大抵都和傻脱不了干系。”

“他当了半辈子村支书,人人都说村官油水多,可他一个子儿也没存下。家里的电视机用了七八年,坏了无数次,我妈要买新的,他一个人捣鼓半天,非说还能用,结果转眼就给镇上的孤寡老人买了台去。镇上的孩子偷了我妈过年腌的腊肉,那是我妈准备拿去市场卖的,我爸说小孩子,不碍事,谁吃了不是吃。他俩总吵架,吵了大半辈子。”

“我初一那年,他去山上监督工人修路,有人受伤进了医院,他赶回家拿钱给人垫着。结果回家的时候,家里多了个衣衫不整的男人,打了个照面,急匆匆跑了。我妈拉着他不让他追,他急了,猛地一推,我妈从二楼摔下去,头朝地,当场死亡。”

教室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看着她。

他在那铜墙铁壁里,她在这高原小镇上。他的世界夜夜灯火通明,她便在这广袤山地间陪他,摸摸那头扎人的刺猬头,她闭上眼,恍惚间记起儿时他总这样摸她的头,叫她知意,知意。

床上,路知意看着那片月光,很久很久也没有合眼。

她知道做人不能太虚荣,说谎的人没什么好下场,可面对赵泉泉的刨根究底,她终究是难以启齿,无论如何说不出劳改犯三个字。

事隔经年,她也变成了胆小鬼。

*

路知意低头,摊开手,那堆碎纸被她手心的薄汗浸染,湿乎乎的。

她笑了笑,说:“我爸是个劳改犯,有人说他杀了我妈,心狠手辣。”

抬头,她环视一圈,平静地说:“可我知道,我爱他。”

《我的父亲》,这就是她的作文。

第一次触及这个话题,大抵也是人生里的最后一次。她带着报复心理,像是《基督山伯爵》里写的那样,完成了一场自我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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