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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透支消费(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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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杀了人,如果不是受了极大冤屈,被压迫到极点的杀人,或者是正当防御杀人,都是要判刑的,但是根据占道理的多少,情节是否严重,来进行量刑。如果占了道理,又是过失杀人,放出来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杀人可能只会判个一两年。如果是情节恶劣,性格变态,会引起民众恐慌的,不是死刑就是终身监禁。具体判个什么标准,则是由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来进行把握的。

大陆法体系讲究司法的过程公正,而不追求最终结果是不是弘扬了社会正气。这样让小人逍遥法外,让有良心人的人受伤。

而普通法也可能因为陪审团的判断失误而引发一些误判。

中华民国让民众明白这些东西,也有利于教化。让他们明白人不是一辈子的事,并不是自己的**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的。随着各地公安引入大量阴神当顾问,也让各地的犯罪分子为之闻风丧胆。

在这种超出凡人范畴的力量面前,什么反侦察都成了无用功。而且全国的犯罪分子被抓了一茬又一茬,被枪毙的不知凡几,对那些犯罪分子的震慑力极大。加上对法律的宣传,以及对打击犯罪的案例的宣传,也让很多犯罪分子转行做正事了。

学校的教育当中,法律是必须学习的,主要就是培养学生的判断能力。中华民国的法律条款是比较灵活的,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也可以判刑。因为中华民国的法律率是以理为先,也就是先分对错,做错事就要受到判罚。

让百姓知对错,这就是教化。

这种教化持续了几千年了,而后世的欧美各国也开始使用这种体系,连虐待动物都要判罚。而在后世的某国,却反其道而行,把老祖宗的教化丢到一边,搞了个死板的大陆法体系出来。这种大陆法体系有时候让小人逍遥法外,有时候让无辜的人受到不公正待遇。解释也很简单——法制!法律条款这样写的,就必须这样执行,不管你是对的还是错的。结果就是道德败坏,社会风气急转直下,社会也变得越来越野蛮。

要想获得册封,就得配合地方教化、案件侦破,也得保一方平安,不能让那些小鬼在地方上乱撞邪。

这样的手段在古代实际上很常见,传说包公就可以到阴间查案,实际上就是过阴,地方上不少人有这种能力,并不是很少见。这些特殊人才,也被各地公安吸纳,成为公安部门的案件顾问。

那些阴神只要配合公安侦破案件,就可以获得册封,政fu也会在城镇为其修建庙宇。当地公安还会为其宣传功绩,为其吸引香客。

有足够的香客,那些阴神的法力也会越来越强。所以这个东西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但是别人信,这东西依旧有,并不是自己不信就没有的。法力越强,侦破案件的能力也就越强。

地方上若是发生案件无法侦破,公安就会找来一大堆这种顾问,那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时候,犯罪分子基本上无所遁形。

但是法律条款是谁写的?

有脑子的就知道,制定规则的群体,所制定出来的规则必然是更符合他们利益的。为了获得一些利益,就推翻几千年的教化成果,实在让人心寒。

结果就如韩寒导演的《后会无期》中的那句台词说的一样: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讲利益。

不管对错,就是出卖良心。没有了良心,各种乱象就来了。于是很多人靠出卖良心赚到了黑心钱,而越来越多的民众也不再相信道义,也认为人要变坏才能出人头地,于是也去坑别人,社会变得越来越乱。

如今中华民国则是依旧是用普通法体系,尽管有法律条款,但也一定程度上要为道理让道,道理影响判罚的力度比较大。

为保一方平安,中华民国开始在各地修建英烈碑,每年地方逢年过节,官员、学校要去祭拜,还要号召民众、企业对祭拜英灵,让那些在战场上阵亡的英灵可以保护一方平安,起码也让他们在阴间亦为鬼雄。

中华民国这一年还修建了英灵殿,设立千古英灵排位,日后为中华民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死后都可以在英灵殿设立牌位受举国供奉,以保佑华夏国运不衰。

中华民国并未宣传科学迷信,而对这些阴神,也未宣传封建迷信,而是向民众解释其中原理,懂得其中原理便不是迷信,就不会愚昧。

血统这个东西,实际上虚得很。中国历代的信仰,实际上就是信祖宗,一代接一代的供奉祖宗。要维系那些英灵与华夏的关系,还是要多祭拜。让他们力量更强,才有能力庇佑华夏。

日本成立靖国神社,实际上也就是这种意图。日本人坏事做多了,自然也心虚了。侵华战争杀了那么多中国人,不进行举国祭拜的话,那些日军在阴间还不被欺负死。日本也有道家的东西,对这些东西的认识也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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