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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山蘑炖小鸡(第二更,还有一更呢,求票!)(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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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亮夹起一大块鸡肉,笑着说:“不行,我还得好好品一品。”

“其实,这道菜最好吃的不是鸡肉,反而是榛蘑。”高华把一块榛蘑送进嘴里,闭上眼睛慢慢品味着。

“是吗,我觉得还是鸡肉好吃。”葛亮一口填进嘴里,大口嚼起来,“好吃,太好吃了”

高华摇摇头,“果然是土豪家出来的。”

“墨老板,这榛蘑有什么来历吗?”申大礼问道。

墨非笑着揭开盖子,热气腾地冒出来,“没错,正是【山蘑炖小鸡】,我第一次做这道菜,请你们来尝一尝。”

申大礼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嚼着,鸡肉很鲜嫩,还带着一股嚼劲,特别是吸收了山蘑天然的鲜甜之后,每嚼一口,都经历一次妙不可言的鲜美体验。

“这是什么鸡?”他惊奇地问。

“土鸡。”

“寻常土鸡没有这个鲜味。”申大礼说。

“这炖小鸡用的榛蘑,也有些讲究。”墨非回答。

“哦?什么讲究”

“榛蘑一年能出三批,头一茬长得少,适合新鲜食用,它是天然的鲜味调味剂,无须再放味精鸡精,便能将鲜美发挥到极致。二茬的榛蘑菌盖小、菌杆胖,最是肥嫩。采摘后用线串起来,挂在房檐下自然风干,制成的干榛蘑炖鸡再好不过。三茬就有些营养不良,沦为次品了。”

“这么说,咱们这是二茬榛蘑了?”

“没错,这是来自长白山脚下的土鸡。”

“哦?难道那儿的土鸡有什么特别之处吗?”葛亮问。

墨非点头,“确实有些不同之处。这种土鸡都是农户自家孵出来的,终生只被喂饲两次,一次是出壳后三日,喂食一些用温泉水泡发的小米。等它们绒毛干透,便散养于果树菜园之中,任其捉虫食草,不再喂养。”

“不是被喂饲两次吗?”葛亮又问。

“第二次喂饲便是宰杀之前,灌上一杯人参酒,既能去腥,又使小鸡肉质爽脆,还能为鸡肉里添加人参独特的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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