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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还有王法么!(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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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就是收集、采取,“生“就是小孩,“折割“就是刀砍斧削。所谓以“采生折割“,就是人为地用残害身体的方式制造一些残废甚至“怪物“,以此博取路人的同情,获得人们施舍的钱财,而这些孩子,通常都是拐卖或者抢夺而来的。

《清碑类钞》上就记载过此类事件,说是乾隆年间苏州集市上来了个乞丐,带着个狗熊,这狗熊会写字,但不会说话,写一幅字要100钱,一时间求字者络绎不绝。后来有一天乞丐出门了,人们又来求字,这个狗熊就在纸上写:“我长沙乡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狗血相胶粘,永不脱,用铁链锁以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

早就见识过这些的赵桓绝不相信渣某庸笔下大仁大义的丐帮在现实中也是多么大仁大义。

跟他那个爱情比一条腿更重要的表外甥女琼瑶一样,黑了朱重八、鸠摩智和尹志平的渣某庸也是个三观不正的货色!

也正是因为如此,赵桓才会在看到那个小乞儿的第一时间就选择了封锁城门并且调兵前来——

当然,丐帮团伙的大头子并不叫帮主,而是叫做“团头”或者“丐头”,平日里向手下的乞丐们收取“日头钱”,等到雨雪天气要不到东西了,团头就自己拿出些粮食来熬成粥,养活着手下的乞丐。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团头手里还真就有一根类似于打狗棒的东西——“丐头必有杆子以为证,如官吏之印信然”,“丐头之有杆子,为其统治权之所在,彼中人违反法律,则以此杆惩治之,虽挞死,无怨言”。

上辈子的时候,赵桓还曾在《今古奇观》之中看到一篇《金玉奴棒打薄情郎》的故事,说的就是南宋时候,临安城中有一个七代相传的丐帮帮主,姓金,名老大,住的有好房子,种的有好田园,穿的有好衣,吃的有好食;倒也真是家有余粮,袋有余钱,放债使婢。

这几乎就是最早的赘婿文——穷逼书生莫稽娶了前任丐帮帮主之女金玉奴,宴客的时候被人嘲笑,觉得丢脸之后在金玉奴的帮助下考取功名。

然后官老爷莫稽就嫌自己的妻子出身低微,丢了自己的人,干脆借着赏月的名头把老婆推河里去了。

不想干活想当乞丐本身就是罪过,现在居然连采生折割这种勾当都干得出来,那还有王法么!

“还有王法么!”

小乞儿身边的一个汉子满脸激动的叫道:“这开封府须不是你家的!”

再然后,金玉奴被一个大官救起并且收为义女,这个大官又把金玉奴许配给了莫稽,而金玉奴居然和莫稽又重归于好……

无耻是真无耻,不要脸是真不要脸。

但是不管怎么说,从《金玉奴棒打薄情郎》里也能看到当时丐帮的一些情况。

然而那些无耻文人绝对不会在书里面描写的实际情况是,丐帮不仅仅从事要饭这个职业,同时还更多的兼任了采生折割的行当——

跟最早是因为迷信而残害人的生命,取其眼耳口鼻肺腑等制成药材不同,在巫蛊迷信风潮渐渐淡化后,采生折割已经变成了其字面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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